虎科技2月18日消息,由天眼查顯示,在近日,騰訊兩家公司與廣州市越秀區任我行電子游戲機商品侵害商標權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騰訊公司起訴該公司未獲得任天堂公司授權,為國內獨家經銷商。被告任我行電子游戲機商店公開銷售名為“任天堂NSSWITCH全新國行”的商品。并且,在外包裝上突出使用“騰訊”、“Tencent”等標識,。侵犯了騰訊公司的商標權。
同時,被告銷售的非正品游戲還篡改了官方操作系統,使用高風險的盜版系統,構成不正當競爭。
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任我行電子游戲機商店侵犯騰訊公司商標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其銷售涉案侵權商品的部分獲利是2802.5元。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我行電子游戲機商店立刻停售非正品NintendoSwitch游戲機,并向原告騰訊兩家公司賠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20.4129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