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一次交通執(zhí)法中,一名駕駛員因不當使用輔助駕駛功能而受到了交警的現場教育。據目擊者描述,這名駕駛員在通過路口時,雙手竟然離開了方向盤,全神貫注地操作著手機。他自以為車輛處于輔助駕駛模式下能夠自主行駛,因此放心地處理起了個人事務。
當交警將其攔下詢問時,駕駛員面帶笑容地解釋稱:“我只是發(fā)個語音,車自己會走的。”然而,交警對此行為表示了嚴厲批評,明確指出駕車時使用手機是違法行為,嚴重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規(guī)定。交警強調,無論車輛是否具備輔助駕駛功能,駕駛員都必須時刻保持對車輛的完全控制,雙手不得離開方向盤,以確保行車安全。
交警進一步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指出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行為,將依據地區(qū)不同被記2至3分。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guī)定,對于違反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可處以警告或20元至200元的罰款。更重要的是,如果因開車時使用手機導致交通事故,駕駛人還將面臨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面對交警的嚴肅教育,該駕駛員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示今后將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再在駕車時使用手機。鑒于其是首次違規(guī),交警對其進行了警告處理,未予扣分或罰款。但交警也強調,這并不代表類似行為可以被容忍,所有駕駛員都應時刻保持警惕,確保行車安全。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輔助駕駛功能雖然為駕駛帶來了便利,但并不能完全替代人工操作。駕駛員在啟用該功能時仍需保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控制,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交通安全無小事,每一位駕駛員都應將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