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報告中公布了一系列關于網絡暴力犯罪的打擊成果,這些數據迅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統計,2024年度,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的人數高達292人,而因侮辱、誹謗罪被判刑的人數則達到了91人,這一數字背后,是網絡空間治理的嚴峻挑戰。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我國網民數量已攀升至11.08億,互聯網普及率更是高達78.6%。這一龐大的數字背后,是互聯網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推動,以及對人們日常生活的深刻影響。然而,與此同時,網絡空間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網絡暴力現象,已成為當前網絡生態中的一大頑疾。
網絡暴力,這種通過鍵盤和屏幕實施的“按鍵傷人”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更破壞了網絡空間的和諧與秩序。針對這一問題,多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一直積極呼吁通過法治手段加以治理,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為打擊網絡暴力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
去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多個部門,共同發布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作為我國首部以部門規章形式出臺的反網絡暴力專門立法,該規定從多個維度出發,構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動態治理體系,為網絡暴力信息的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令人欣慰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2024年度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的人數同比下降了22.3%,因侮辱、誹謗罪被判刑的人數也下降了32%。這一數據表明,我國在打擊和治理網絡暴力犯罪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網絡空間正在逐步走向更加清朗、和諧的環境。